日前,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第2期药品质量公告:共10个品种10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水分、重量差异、装量差异、溶出度、浸出物及含量测定等。
10批次不合格药品及项目为:淮北市敬贤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店销售的标示为安徽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厚朴、枞阳县国安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青海天润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头孢拉定干混悬剂,含量测定均不符合标准规定。
蚌埠市禹会区钓鱼台街道平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的标示为亳州浙皖中药饮片葛粉有限公司生产的党参片、金寨县燕子河镇中心卫生院使用的标示为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逍遥丸,水分不符合标准规定。
阜南县曹集供销社药品柜组销售的标示为沈阳神龙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强力天麻杜仲胶囊、黟县福生堂药房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四平正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板蓝根颗粒,装量差异不符合标准规定。
祁门平安医院使用的标示为安徽药知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片、黄山同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北柴胡、黄山市新安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神农堂药店销售的标示为吉林省跨海生化药业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止痢宁片、安徽省蚌埠安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上海腾瑞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琥乙红霉素片,浸出物、性状、检查重量差异、检查溶出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安徽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在对上述药品及相关单位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