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练车一定要使用教练车,不仅要在规定的地点和路段练车,而且还必须要有教练在旁边指导。8月6日,黔西南州贞丰县,广西糊涂姐弟用私家车在道路上一边练车一边赶路,遇交警执勤停车换人,被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查处。
8月6日下午,大队民警带队在辖区210省道90公里(钟家地)处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查缉。15时许,一辆白色面包车在距离查缉卡点20米左右的地方停了下来,引起了执勤人员的注意,随即一名绿衣女子从副驾驶下来从车后绕到驾驶室位置上车,一名男子从驾驶位置移到副驾驶位置坐下,现场执勤人员清楚地看到了整个换驾过程。因该车突然停车换驾,不少车辆不得不变道行驶,现场情况十分危险,换驾后绿衣女子驾驶车辆向卡点驶来时,执勤人员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面对民警询问,姐弟两对换驾事实供认不讳。
经了解,无证驾驶男子姓敖,是车主绿衣女子的弟弟,当时车上共乘坐4名大人和1名小孩,一家人从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驾车出发,准备到贞丰购买绿化苗木。中途姐姐驾车累了,正在报考科目三的弟弟便想借机练车,看到交警在前方检查,便将车辆停止下来换有驾驶证的姐姐继续向执勤卡点驶来。在现场,民警分别对姐弟两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违法行为,讲解分析随意停车和明知他人无驾驶证而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的危害性。敖女士认为将车交给弟弟驾驶才几分钟,认为姐弟两不应该受到处罚。经过民警讲解,姐弟两认识到了在道路上随意停车和无证驾驶的危害性。民警现场对无证驾驶男子开具了处罚凭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将车辆暂扣。为方便敖某一家尽快拿回被扣车辆,执勤人员告知了敖某姐弟详细处理流程。姐弟两表示以后一定会遵章守纪,合法驾驶,文明出行。
贞丰交警温馨提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前,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属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将机动车借予无证人员驾驶,一旦发生事故,也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将机动车借予无证人员驾驶,广大市民朋友要拒绝无证驾驶,安全文明出行。